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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0-06-05 14:20:46

6月6日第25个“全国爱眼日”来临之际,淄博市教育局等8部门正式印发《淄博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解决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我市《推进计划》起草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2018年4月和7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中办调研室《文摘》第53期“我国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亟待重视”和7月6日《参考消息》“中国学生近视高发亟待干预”上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要结合深化教育改革,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总书记要求,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提出了新时代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有关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为省市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19年4月22日,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鲁教体发〔2019〕1号),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家庭、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对全省近视防控工作作出总体安排部署,要求构建近视防治“三级检测”、“三级预警”和“三级防控”综合干预体系。


2019年5月以来,淄博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推进计划》(征求意见稿),期间数易其稿,多次与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市妇幼保健院近视防控专家进行了沟通、对接,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桓台县召开了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现场观摩会,多次征求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并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体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


二、我市制定《推进计划》总体考虑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制定《推进计划》的总体考虑是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和防控指标约束,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坚决遏制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且逐年上升的势头,进一步提升全市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整体水平,促进健康淄博建设,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推进计划》在全面完成国家、省设定目标的同时,加强了我市的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市、区县分别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建立健全各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构,开发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0-18岁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100%,全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学生、教师和家长对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到2023年,在本市2020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区县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三、我市《推进计划》提出的“五大任务”是什么?


       我市确立了“一中心、一平台、一工程、两行动”近视防控体系,通过实施“五大任务”,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教育统筹、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近视防控工作格局,构筑近视防控立体网络,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1. 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机构。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监测、筛查、复核、宣传、培训及基础应用研究等工作。2020年底前,各区县参照市级模式建立健全区(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2021年底前,各学校(幼儿园)配齐配全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及近视防控监测、筛查等相关设施设备。


  2. 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大数据库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现视力健康数据采集、查询信息化,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提升学校、家长、学生采取科学方法预防近视的能力。将近视进展快(年均进展屈光度数>0.50D)的学生(幼儿)列入重点预警对象,定期复查,避免形成高度近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3. 实施学校教室照明、课桌椅和作业本达标工程。各区县和学校按照《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中小学学生作业本基本要求》(T/JYBZ006-2018)等要求,在对教室照明、可调节课桌椅配备、规范作业本等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和作业本达标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23年实现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4. 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宣教行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依法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鼓励开发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宣传手册,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及时纠正家长“重治轻防”“近视不是病”等错误观念;加强对学校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和培养,每学期对学生至少开展1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设立学生视力保护委员,成立学生健康教育社团;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委会的作用,组织家长志愿者开展视力健康宣讲活动;举办爱眼护眼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推动近视防控知识的普及。


  5. 开展家校携手科学护眼行动。启动中小学幼儿园家校携手护眼行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学生读写姿势达标活动,督促落实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一尺、一拳、一寸”学生读写姿势要求、课间到室外活动或远眺习惯。指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每天2小时以上)并布置适量的体育家庭作业。扎实落实学生“减负”措施,保障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抓住0-6岁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和高危因素,及时矫治。


四、为切实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我市《推进计划》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两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市、区县等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层层签订近视防控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科技部门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予以支持,三是强化试点区(县)、示范校引领作用,探索形成近视防控的“淄博经验”,提升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四是实行考核评价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实现目标且学生近视率下降幅度排在前三位的区县、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或排在后位的区县,市政府授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约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连续三年不降低的区县政府和学校按规定予以问责。


五、我市《推进计划》主要特色和亮点是?


(一)强调机构建设。到2020年底前,市、区两级教育、卫生部门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建立健全两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构。


(二)强调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大数据库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现视力健康数据采集、查询信息化,确保0-18岁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100%。


(三)强调家校携手。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家校携手护眼行动,指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扎实落实学生“减负”措施,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每天2小时以上)。


(四)强调全面达标。各区县、学校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和作业本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3年,实现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五)强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校评选,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发挥示范学校典型引领作用。


(六)强调考核评价。按照国家、省评议考核办法,建立淄博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自2020年起,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采取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下半年开展区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来源:淄博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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