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7 20:33:21
2018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合力推进实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建立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制度。联合教育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对外公布。二是掌握全国学生近视率,对所有地市持续开展学生近视监测,掌握近视底数和动态变化情况,作为评议考核的依据。三是规范近视防控技术和诊断治疗,开发、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提高防控服务能力。四是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督促落实整改,规范近视矫正市场。五是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做好近视早期预防。六是加强社会宣传教育,连续5年“全国爱眼日”聚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七是发布近视防控相关行业标准,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八是在全国183个区县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专业机构对口分区分片指导。九是切实加强基层学校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部设立学校卫生科所,将近视防控纳入全国疾控工作评估考核内容。
去年年底专门召开了全国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会,今年全国疾控工作会又重点强调了近视防控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措施。
一是紧盯《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印发卫生健康委《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细化全年38项具体工作措施,夯实委内各司局和地方责任,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二是开展省级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三是全面开展近视率监测与干预。2021年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力争实现区县全覆盖。四是启动实施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五是强化近视防控专业化水平。成立国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专业指导。六是制定发布儿童视力保护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来源:《中国教育报》